2020深圳公积金缴存明细窗口打印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通过“打印缴存明细业务”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
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受理条件
单位、职工(或其授权委托人)申请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业务办理须知:
1.专办员只可打印本单位名下的所有职工在该单位的缴存明细,或打印本单位名下所有职工某个月份的缴存情况。
2.职工无联名卡委托他人打印缴存明细的,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此情形请前往管理部办理。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12329
咨询地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各综合窗口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各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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