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
报送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一照一码相关证照(未领取一照一码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 1份 | 查验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是(√)否( )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
3.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 )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 )否(√)
微信(税务局):是( )否(√)
办理时限
1、纳税人办理时限:无;
2、税务机关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事流程
办理结果
出具《纳税证明》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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