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推行,其中包含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电子化转籍实施城市由120个扩大至300个,并将于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
300个车辆电子化转籍城市名单
车辆电子化转籍
机动车转籍
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
电子化转籍
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实现网上电子化转递,车辆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
温馨提示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不属于六年免检车辆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属于2人以上共有,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代理人代为申请机动车转籍,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委托书;若代理人为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详细信息:车辆电子化转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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