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是否可累计提取?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度未提取的月份数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工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大陆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港澳地区职工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职工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3.公积金联名卡
4.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5.委托配偶办理提供结婚证原件和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注:网上办理无需提交
相关内容:2021年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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