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及对策(劳动力资源调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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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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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日益迫近,人力资源已经成为社会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本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本,针对电力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电力企业的发展这一问题,文章进行了详细论述。
关键词: 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and the impending era of knowledge economy, human resources has become the first social resources, human capital has become the core capital and social development, for power companies inadequate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presence seriously hampered the development of power enterprises this issue, the article discussed in detail.
Keywords: power companies; human resource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在知识经济时代即将来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当代中国,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意义特别重大。对于具有特殊优势的电力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本文拟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对目前我国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与加强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等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一、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很多人没活干与很多活没人干的矛盾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目前国有企业冗员比例至少已达 20~30%,实际情况甚至更高。国有电力企业恐怕不会例外,而最可怕的还是大量存在的?隐性失业?现象。面对WTO和电力新技术、新设备的大量涌现,供电企业员工因自身素质所限难以达到新要求,势必出现非专业性、缺乏技术专长的岗位存在富余,而专业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则存在着短缺。
2.存在企业的人员富余与资产闲置的矛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通过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通过资产优化达到劳动力配置优化。然而,电力企业目前的现状是:部分资产结构僵化、运转不灵,甚至闲置,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资产闲置多,劳动力富余自然也多,它们互为因果,形成了恶性循环。
3.存在在职员工富余与计划外用工太多的矛盾
计划外临时工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如果说企业没有富余人员,大量使用临时工是最经济的手段,而电力企业内部既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富余人员,却又有相当数量的临时工与之并存,显然不经济、不正常。比如:环境好、工作轻松的岗位存在着富余,而苦、重、脏、累岗位由于人员短缺又大量使用计划外用工。这种并存的局面导致企业出现了动口不动手的?贵族?工人,甚至是?工头?,人浮于事,严重影响着企业高效率、快节奏的发展。
4.一线员工短缺与二、三线员工富余的矛盾
企业存在着的?一线紧、二线 臃 、三线松?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扼制,也是产生冗员现象的原因之一。目前的供电企业,管理部门多、管理人员多,且职能交叉,效率不高,而一线员工吃紧,技术人才缺乏,若不能在现有劳动力基础上平衡调剂解决这个问题,革除弊端,?减员增效?就难以落到实处。
二、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传统观念束缚了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
对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树立正确的人力资源及人力人力资源管理的观念。传统观念认为,人力开发靠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的投入是一种单纯的支出,而不是投资。我们必须改变传统观念,从根本上解决对教育的认识问题,注意发挥学习对人的素质的提升功能,把学习作为提高职工素质和经济效益、谋求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从长计议,舍得投入,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力度,让职工业务素质切实得到提高。从笔者所在公司实际情况来看,广大职工的求知愿望是比较强烈的,但学习的方式往往以?自学?为主,这多少带有自发性,与企业的实际难免脱节,需要企业在抓好人才规划的基础上,加强针对性培训,包括选送优秀职工脱产进修等。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战略性资源,企业的其他资源都是人力资源的附属资源。最好的、最优秀的人才是免费的,因为他们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完全掩盖了企业付给他们的报酬。相反,不好、不优秀的人才是非常昂贵的,因为他们经常在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他们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损失远远大于他们为企业创造的价值。
2.传统人事管理体制束缚了管理者的手脚
目前,我国的电力企业对员工的管理仍然是以身份管理为核心,主要表现为:一是员工身份分为?干部?或是?工人?,且是?先天的?,在进入企业前就由相应的?资格?决定了。二是员工身份分为?主业员工?或是?招聘员工?,在相同岗位上做相同事其工资待遇却不一样。这种将没有本质区别的劳动力人为分割为不同类型人员的现象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整体开发、管理,不利于调动全员的积极性。
3.传统的考核方式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现在,大部分电力企业的绩效考核仍然在沿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企业里不论什么专业,什么层次的人员,都在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所考核的德、能、勤、绩内容也很笼统,难以反映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业绩贡献。这样的考核必然会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实际使用难以挂钩,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操作不好反而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
4.企业文化建设滞后影响了员工素质的提升
目前我国多数电力企业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它们并不是真正懂得搞好企业文化建设也是提高职工文化品位和综合素质,开发人力资源、提升企业形象的有效途径。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将电力企业办成一个学习型、创新型的企业,就会在企业内部,产生一种精神振奋、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良好风气,激发组织成员的创造热情,从而形成一种激励环境和激励机制,使人力资源发挥潜力,为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积极的效应和内在动力。
三、新形势下加强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对策
1.树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转变传统人事管理观念,树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是加强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一种前提性的对策。为此,在企业发展实践中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理开展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系统优化原理:人力资源系统经过组织、协调、运行、控制,使其整体功能获得最优绩效的理论。在这方面,表现得最为简单的就是有关企业组织架构的设计,这便是人力资源部门为满足系统优化而进行的战略性人力资源调整。
第二,能级对应原理:不同能力的人,其在企业中的责、权、利应有差别,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这便是我们通常进行的职位分类工作,在职位分类完成之后,一个系统的人力资源部门还需要进行的是工作分析。期间,工作分析提供了用谁做、做什么、何时做、在什么地方做、怎么做、为什么要做、为谁做的信息,从而形成职位描述等相关的文件。
第三,系统动力原理:通过一定的方式激发人的工作热情,包括物质动力(物质的奖罚)、精神动力(成就感与挫折感、危机意识)。这个就是我们常讲的绩效考核机制,从X理论到Y理论到现代的人本管理理念,无不是为最大限度发挥人员潜能而发展的,至于本原理如何运用,将在后续文章中进行专门的研讨。
第四,反馈控制原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各个环节是相互关联的,形成一个反馈环,某一环节发生变化都会产生连锁性反应。这个原理的利用便在于如何建立企业内部的沟通机制,比如说组织进行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这便是一件上到企业最高领导、下到基层员工的一个全面的工作信息沟通过程,通过这个沟通过程,可以系统做出公司宏观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理念、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评价。
2.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
选人用人是搞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关,只有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并通过实实在在的实施,选拔和使用到与所需岗位相匹配的优秀人才,才能为诸如薪酬待遇、培训发展等其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开就是对于所需要的人才,既要善于内部的公开选拔任用,又要敢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内部选拔时,不仅要看到人才已有的成绩和经验,更要看到他的基本素质、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要拓宽用人渠道,敢于打破单位、行业、地区界限,增加透明度,为各类不同的人才提供和创造发展机遇。
平等就是不论内部选拔还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都要做到一视同仁。中国有句古话叫?英雄不问出处?,只要符合招聘的岗位要求,具备基本的`学历、资历和工作经验,就都应该让其应聘,为其提供参与的机会。
竞争和择优就是要允许一个岗位有多人应聘,通过优胜劣汰来选拔与岗位达到最佳匹配的人选。
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必须做好工作分析,岗位评价,制定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规范等基础工作,同时在选拔人才时要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运作和完成规定的考试考核考查内容,这样才能够确保招聘到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3.建立职责明确、有效放权的岗位责任制
企业要想有一个高效的运作机制,必须要相应地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组织体系和岗位设置,也就是要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任职条件清楚,权限使用清晰。要真正做到这些,必须把握好两个关键,一是员工的能力要与岗位要求相匹配,二是有效地放权。
员工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就是指一个人的知识、专业、能力、经验、特长与兴趣均与其所在岗位所需的知识、专业、能力、经验、特长相适应,使员工个人能在该岗位上获得知识才能的极大发挥并感到愉快。同时,使该岗位的职责能够充分履行而与上下配合协调,使企业整体获得最大效益。通常,岗位匹配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员工能力与岗位要求一致,留住人才的可能性大。二是员工能力大于岗位要求,人才流失的可能性最大。三是员工能力小于岗位要求,被动离岗的可能性最大。四是员工能力略小(大)于岗位要求,培训后,人才保留的可能性大。
4.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绩效考核制度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是对企业员工劳动付出的一种反馈,同时也是支付薪酬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通常是指从企业的经营目标出发,用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对员工在电力服务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以事实为依据的评价,并使评价以及评价之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助于企业经营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目标的实现。基于此,在实施考核中就必须要有一套能够反映岗位特点和本人(或科室)实绩的科学的考核标准,同时在实施考核中做到公正操作,对事不对人,并能将考核结果面向所有的被考核者公开,并及时做好反馈沟通工作。
当前,电力企业在实施绩效考核中,重点是要针对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人员,确定不同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指标,根据行业特点,把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的复杂和承担风险的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况,将管理要素、技术要素和责任要素一并纳入考核要素,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聘任、培训与教育以及薪酬分配等的依据,通过绩效考核来切实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挖掘他们的潜力。
;劳动力资源调配的措施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生产岗位35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
七、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含聘用人员计划),在公司系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外部招聘方案,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通过媒体广告、设摊招聘、他人引荐或网络查询等形式对外开展招聘活动。
3、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资格审查筛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性质以及应聘人员个人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等方式。
5、由用人单位负责组成招聘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并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
6、经招聘考试合格初步确定的人选,视情况应作深入、有效的背景调查。
7、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合格后,还必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以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8、完成上述招聘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将招聘工作全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电力公司报告,同时上报《应聘人员录用意向报告书》。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查被录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上岗条件,确定录用人选,分类报批并公布结果。
9、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对被录用人员发录用通知单,并限期报到,签订初聘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0、初次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均需到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初次聘用的其他人员可暂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续聘时再予以办理。
11、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把外系统进人录用关,对不按招聘程序和上岗条件录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辞退被录用人员,由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同时将严肃处理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
八、初次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初聘人员均应进行试用或培训,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2、初聘期限分别为:
(1)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为6个月;
(2)适用于特殊技能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个月;
(3)适用于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0---45天;
(4)复员军人培训期一般为一年;
(5)转业干部适应期最长为2年。
(6)对于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或高层管理人员,经电力公司批准后,确定初次聘用期限。
(7)其他人员一般为1---6个月。
3、初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初聘期满后,双方重新确立劳动关系。
4、初聘期间,聘用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培训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5、聘用人员初聘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道德品质、业务水平、操作技能、遵守规章制度、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鉴定(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确认其是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发书面通知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续聘手续。无论续聘与否均及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6、聘用人员在初聘期间违反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立即予以辞退,由各用人单位即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报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续聘合同的管理
1、对初聘期满考核合格需续聘的人员,必须先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或续办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
2、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必须按《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协议各一式3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执一份。
3、续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期限:
(1)续聘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或项目为期限两种,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所有聘用人员在同一企业内续签劳动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2)聘用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5年。
(3)急需聘用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聘用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3年。
(5)聘用具有特殊技能的应届中专、技校毕业生初次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聘用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人员,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续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7)聘用的复员军人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2年,转业干部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续聘合同终止与再次续签
(1)所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2)无论何种期限劳动合同,都应按有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办法。
(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依据《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当时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聘用员工在合同期内的考核结果,依照择优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经电力公司批准劳动用工计划后,可再续签2~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5、《聘用协议书》的签订
(1)各类聘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还必须在《劳动合同书》内明确规定签订《聘用协议书》。
(2)《聘用协议书》主要条款应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和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享有的权益,聘用协议终止条件等,双方应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字生效。
(3)《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应同时生效,期限一致,其主要条款应相互对应,协调一致,互为补充,要避免互相矛盾的条款和文字。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时,还需签订补充聘用协议,作为聘用协议的变更证明。
(5)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也应重新签订《聘用协议书》。不再重签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聘用协议到期,自动解聘。
6、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被代理人签订的《聘用协议书》,必须由人事代理机构鉴证。
十、聘用人员的人事代理
1、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合同鉴证手续;
(2)办理代理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业务,接受、保存、调转其人事关系,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及材料续整;
(3)为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具代理人员的公证、结婚、离婚、独生子女、档案工资记载、求职升学、出国政审、因私出境护照及需要从档案材料中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记载、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考试报名等手续;
(5)接转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6)代理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代委托单位和个人办理代理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7)办理双方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2、人事代理必须由聘用人员自行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人均应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明确代理对象、代理期限、代理内容,确定代理费用和交纳的方式等。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企业工作性质、聘用期限和被聘用人员自身条件,对聘用人员分别实行全过程人事代理制和阶段性人事代理制。
(1)对企业聘用社会性通用工种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聘用期限的人员,无论初次聘用还是续聘,在聘用期间均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
(2)对企业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内的,在聘用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劳动合同期限为连续3年以上的,在聘期满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也可结束人事代理的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3)对由电力公司管理、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经电力公司批准,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应由电力公司负责及时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对企业急需聘用的特殊专门人才,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之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或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或结束人事代理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须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各用人单位对拟结束人事代理委托、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各用人单位每年应及时向人事代理机构统一转移已形成且需归档的聘用人员的各类材料。
十一、聘用期间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从签订《聘用协议书》、《劳动合同书》之日起对聘用人员实行全过程考核制度,建立业绩考核档案,记录奖惩情况,每年一小结;合同期满,做出总体评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业绩考核档案及相关手续有用人单位及时转入人事代理机构。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聘用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在对现有机构、岗位设置进行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基础上,制定聘任人员任期考核管理办法。
3、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忠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培训、使用、奖励、提拔和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应与本单位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同等对待。
5、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可在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但不得在公司系统内各用人单位之间直接调遣。在各用人单位之间的流动必须遵循本办法中“聘用程序”所规定的办法办理,并及时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企业对违纪的聘用人员,经劝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聘用人员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享有辞职的权力。
8、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和原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减少因员工离职造成的对企业工作上的损失。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将其保管和领用的文件、资料及公共财务向原聘用单位有关部门移交,避免因此造成的责任不清或无法追索责任的后果。凡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企业可予以除名或开除。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国家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泄露企业机密,影响内部团结,损害企业形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者;
(4)无故旷工连续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用人单位应对辞职和被解聘、辞退、除名、开除的聘用人员及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将上述人员介绍到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原聘用单位必须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遵照有关规定,按时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聘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以及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2、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实行档案工资与执行标准相分离的原则。聘用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收入和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初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初聘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其工资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中专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450元;
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650元;
③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850元;
④双学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工资为1100元;
⑤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200元;
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500元;
⑦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人才的,可参照上述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以不高于30%的幅度适当提高。
(2)对初聘期限内被辞退者,仅支付实际工作或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4、续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聘用的社会通用工种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地区当年劳动力市场相关专业岗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标准,按照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分高、中、低三档价位执行。
(2)聘用的生产专业技术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结构,自行决定工资水平及分配方式。
(3)对聘用的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项目)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多种分配办法。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奖励办法有:
①项目成果奖励;
②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
③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
④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分配。
(4)对聘用的营销人员,其收入一是可依据完成的销售收入量确定,二是可与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和库存1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1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其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5、聘用人员属特殊专业人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聘用期间,可享受本单位住房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享受奖励住房的政策(国家或自治区房改政策已明确执行商品住房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其他聘用人员在履行短期劳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但不享受本单位福利分房或福利购房待遇。
7、各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连续工作满3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9、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聘用人员,在享受各种待遇上与本单位原职工同等对待。
10、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法》及国家、自治区政府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聘用人员不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制度,不执行电力公司职工自谋职业的有关规定。
1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工资与相关福利待遇随之取消。
十三、其他
1、本办法对聘用人员未明确的事宜,均参照电力公司现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二OO五年元月一日起试行。
劳动力资源调配的措施
人力资源对企业规划发展有着多方面的价值意义,新时期国家对产业提出了更多的发展要求,注重劳动力资源调配是电力公司需全面考虑的问题。我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劳动力资源调配的措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劳动力资源的重要性劳动力资源即?人力资源?,是可以用作劳动事务的资源形式,在企业中主要是指具备劳动力的人员综合。电力企业是从事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一系列活动的单位机构,其内部发展状况对社会电能资源调配效率具有决定性作用,搞好电力企业内部建设是行业经营的必然趋势。人力资源是电力企业最为重要的资源构成之一,将各个岗位人员力量集中起来处理项目事务,具有多方面的经济价值。结合电力企业经营状况,劳动力资源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1 加强竞争实力
近年来国内电力工程改造项目日趋增多,电力企业为了争夺项目承包权而参与市场竞争中,若企业具备优良人力资源则竞争成功率更高。例如,电力工程建设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主要围绕着供电系统与配电系统等两大设施改造建设,涵盖了勘测、设计、施工、维护等方面内容。?竞争力?是衡量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硬指标,具备超强竞争力可保证企业占据市场优势,与同行之间竞争时取得优异的成就。电力企业内部人才力量充足,使电力项目各个环节作业质量符合标准,必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承包项目,经济收益也随之增长。
1.2 优化管理秩序
人力资源是维持企业经营的核心条件,这是由于各项业务内容都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完成,从局部上保障了内部经营流程的有序规划。例如,电力企业内设置设计部、财务部、人力部、生产部等多项部门,每个部门员工在岗位上发挥各自的职业技能,使得电力工程在规定周期内竣工验收。任何一个企业都是以创造经营收益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其通过生产或营销路径带动收益额度增长,保持着经济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科学调配内部人员参与项目执行与建设,这就彰显了人力资源在维护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价值。
2 电力企业劳动力资源调配管理措施电力企业是国家能源生产与调配的主要机构,推动电力企业改革与发展关系着电能资源的高效利用。新时期电力公司强化内控管理过程中,需把人力资源调配控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发挥岗位员工在企业规划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促进劳动力资源分配的优化改进。笔者认为,电力企业劳动力资源调配管理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
2.1 优化组织机构
进一步理顺业务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一个?职责分明、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组织机构。减少管理层级,实施扁平化的管理,逐步推行基层单位大班组改革。充实生产技能人员队伍,建立一支一专多能、具有扎实电力生产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技能操作人员队伍;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技能高超的高级技能人才队伍,提高队伍的文化水平和学历结构;培养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一岗多能的高素质技术队伍。
2.2 调整管理机制
电力企业发展历程的不同阶段的经验都在告诫着高层管理者,要做好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工作。沟通带来理解,理解带来合作。员工是企业的内部顾客,管理人员要不断深入了解员工的需求、态度、愿望,这样才能使内部营销工作和管理工作更具成效。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实现自我的需要,抓好知识、技能培训,实施?素质工程?,建设一支掌握先进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既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
2.3 改善薪酬待遇
薪酬是员工为企业付出劳动所获得的回报与酬劳,包括物质回报与非物质回报两个部分。其中,物质回报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薪酬。薪酬就是因员工为企业所做的贡献而获得的直接或间接的货币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薪资待遇高低直接影响着员工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电力公司拟定劳动力资源规划方案中,要充分保障员工们的薪酬待遇,提高其对于企业的?忠诚度?,这样才能扩大劳动力群体的生产价值,为电力项目建设改造做好充分的准备。
2.4 强化职业培训
电力企业必须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种方式来充实和完善企业自身,由于培训是素质弹性的调节器,因此电力企业的.高层领导在制定企业战略规划的同时,要始终把对员工的培训放在首要位置,从而为电力企业的不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培训的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指导、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构建现代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层次分明、专业齐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充满活力的教育培训格局;培养、建设和储备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对不同层次的人才要求。
3 思想政治教育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必须要转变落后的理念落后的人力资源观念,强化领导干部队伍改革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内部的领导机制,带领全体员工参与到党建工作流程中,发挥出每一位员工的职业价值,借助思政教育实现电力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3.1 依法教育
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发展中国家,党建思想工作依赖于法律体制建设,在法律维护下开展党组织工作才能取得先进的成效。根据党建工作整改意见,企业必须崇尚党组织建设为主体思路,根据内部经营实际需求为指导拟定营运方案,做好内部政工教育的整改工作,借助思想政治教育激发员工参与劳动的热情。人力资源管理同样要遵循法律依据,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要求提供可靠的调配方案。
3.2 科学引导
思想政治教育并非某一个部门的教育活动,而是要电力企业各个部门共同参与管理,才能实现教育流程的科学化进行,保障最终的教学质量与工作水平。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强化行业的管理职能,政府要做好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工作,对日常经营理念与思想意识提供科学的引导;切实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政工教育模式,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先进化、合理化进行。
3.3 塑造环境
塑造和谐的办公作业环境是激发人力资源价值的根本,企业文化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政工教育必须在良好文化环境下才能发挥作用。以党建思想为依据积极营造和谐的文化环境,有助于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电力公司需搞好内部员工的关系,及时解决员工之间的内在矛盾,增强劳动人员的凝聚力,从而提高员工在电力项目建设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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